坏账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05-08 10:51:31 2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坏账的概念是指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应收账款。由坏账引起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的巨大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全部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的,其剩余财产或者继承权得到补偿后仍不能收回的部分,可以确认为坏账;债务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企业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平时不预测可能发生的坏账,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核销应收账款(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该核算方法已被取消)。(1)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并按减记的金额贷记。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管理权限批准后,按坏账处理,核销应收账款,借记本账,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再保险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账户。(三)已确认核销的应收账款以后收回的,将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再保险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再保险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对已确认核销后收回的应收账款,也可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实际收回金额贷记该账户。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核销的坏账准备。

我们提醒您,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不能层层审批。企业可以向当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果你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你想知道,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参加法律知识咨询。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会计处理 最新知识
针对坏账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坏账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