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前夕,为了抢夺节前市场,商家纷纷使出各种促销手段。而临时促销人员成了商家促销的生力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求职者,参与临时用工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超市里、商场中的商品促销员明显多了起来。一些KTV、饭店、酒吧等也由于年底缺人手而纷纷张贴出招聘启事,招聘服务人员。人才市场上的专兼职促销员、导购员和服务人员近日备受商家青睐,尤其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促销员,更成了商家争夺的重点对象。一些放了寒假的大学生也纷纷加入应聘的行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介部的工作人员称,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应聘短期劳动岗位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后订立一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这名工作人员说,一些商家为了节约劳动成本,经常在招聘到工作人员七八天后,以试用期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为由而辞退招聘人员,也不支付任何报酬,这种现象可以说普遍存在。
而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求职者,应尽量到正规的职介部门求职,以规避劳动纠纷。自行在社会上找到工作,也应及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发现商家在用工中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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