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要看当时房屋购买合同中是否将小区地下车库的面积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来约定。如果将小区地下车库的面积归入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的,那么小区的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当时购买合同没有将小区地下车库的面积约定在公摊面积中,那么小区地下出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开发商。
一、小区停车租客和业主收费不一样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小区的地下车位所有权归谁
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此类地下停车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的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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