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若房东有意向,未向租客明确披露该处房产存在的缺陷,从而导致租客做出错误的租赁决策。在此情况下,租客有权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所缴纳的押金及其他经济损失补偿。而作为出租方,房东有责任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起对房屋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义务,以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