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可以指定执行财产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指定的是自己的财产,属于可执行范围就可以。
二、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1、确定管辖法院
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2、法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成立清算组并确定成员。
自愿参加清算组且优先考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指定清算组的成员:按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成清算组;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共同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为单数,并指定清算组负责人。
4、终结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的裁决生效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书内容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裁决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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