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
(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哪些
1、股东为一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3、组织机构的简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4、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没有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所以,公司章程不像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那样相对复杂,不过在公司章程中,最起码要对公司的具体信息,经营项目,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二、一人公司出现财产混同债权人需要证明吗?
一人公司出现财产混同债权人需要证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认定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合。且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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