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的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试用期长短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多少天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过了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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