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 人 单 位 有 权 了 解 劳 动 者 与 劳 动 合 同 直 接 相 关 的 基 本 情 况 , 劳 动 者 应 当 如 实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总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以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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