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真假房东。
有的房东不是真的房东,而是骗子。他们会首先租来几套房子,然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所以,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该房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的,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2、房屋的质量选择。
选房时,应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包括户型、采光、是否安静、周边交通状况等,最重要一点是看水电、马桶等日常设施是否良好,必须把所有的家电都试用一遍以检查插头是否漏电、煤气是否泄漏等;
3、租房合同签订的注意。——租房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在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每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另外,如果房屋配备家具家电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列表配备的家具家电清单,以及新旧程度。
4、租房的押金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
5、租房中介的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一些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原因,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在收费问题上,建议租房人一定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
二、租房要交物业费吗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三、房东强制缴纳物业费怎么办
很多情况下,租房的时候,房东和租客都未提到物业费的问题,等房子到期后,房东才跳出来说租房期间物业费该租客承担,物业费从押金里面扣,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租客是可以拒绝的,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租客没有义务缴纳物业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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