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权利有: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解聘吗?
可以。业委会有解聘物业的权利,而且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了,物业委会可以选择新的物业进入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二、物业服务合同要全体业主签吗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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