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包括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一、租赁合同条款应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应有下列主要条款: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出租房的面积等基本信息;
3、租金和押金数额;
4、租赁期限;
5、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6、房屋维修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一般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情况、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条款包括水、电、燃气等缴纳问题;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二、承租房与户口的关系有吗
没有关系。房屋承租是指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只要与出租人签订了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就有租赁权,与户口无关。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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