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厂区搬迁,工厂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可以无任何经济补偿。
一、政府规定员工搬迁我公司不予赔偿怎么办
工厂搬迁,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
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迁址员工不去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的不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只是在本市内搬迁的,则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工厂拆迁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工厂拆迁员工安置补偿标准:工厂搬迁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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