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形式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不同。不管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提前通知对方;兼职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三、试用期约定不同。兼职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劳
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一、兼职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兼职在劳动法中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相关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兼职协议与兼职合同
兼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就是劳动合同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协议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兼职劳务协议有效吗?
兼职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由此可见,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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