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房子漏水怎么要求赔付
发现房子漏水要求赔付需要看是哪一方的责任。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出租人可以解除转租合同吗
出租人是有权解除转租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私自转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认定为承租人存在违约的情况,所以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转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三、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有:
1.租房屋的权利。这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法定权利。
2.收取租金的权利,这是根据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用途,并对修补、扩建行使决定权。定期对出租房屋行使检查权。
4.提前收回自住的权利。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行使这权利,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当然如果是约定的或显然是明显合理的原因,应该是允许的,规章规定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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