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成两个证书,但这种情况仅限于房地产开发商拿着大土地使用证划分成多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家庭成员之间分割土地使用权的话,只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不能将一个土地使用证分成两个。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个人或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拥有了土地使用证就有对该块土地转让、赠送、交易的权利。土地使用证一般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一般携带双方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就可以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对于你提出的“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问题,可以拿着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到房产部门进行办理的。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夫妻双方,如果该块土地是婚后财产,那么土地使用证就不需要加名字了,因为无论加不加名字,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想把土地使用权给自己子女,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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