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试行)正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处处长蔡*蔚表示,待收集完意见并待法制办讨论审批后,将形成最终执行方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共有产权保障房今年将取代经济适用房登上历史舞台。
南京市拟定的这一办法界定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概念,即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南京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购对象拟确定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范围内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财产、车辆、住房状况等均需符合相关规定。
南京共有产权保障房将秉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资源共享和便利节能的设计原则,套型拟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供应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套型按人口分配,其中1人户45平方米左右,2人户55平方米左右,3人及以上户65平方米左右。
共有产权保障房房价实行动态管理,由物价部门按照不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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