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抢劫30起致死42人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23-06-06 21:24:18 2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抢劫30起,直接致死42人、致伤13人、强奸9名妇女,抢得财物3万余元,沈阳串联54号案主犯王强,于4月28日被沈阳中法一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0岁的王强,出生在开原县。1995年1月至2003年5月期间,王强伙同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在沈阳市内各公园、居民住宅及铁岭市、开原市等地作案。共实施抢劫作案30起,直接致死42人,致伤13人,并在抢劫过程中强奸9名妇女,抢劫财物13万余元;被告人王强还为泄愤实施故意杀人1起,致死1人。被告人赵俊鹏、张百岩、赵俊伟、杨兴波各自分别参与王强实施的上述抢劫犯罪中的一起,但均未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或受伤的行为。法院认为,王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其他4名被告均应以抢劫共犯定罪处罚。王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

4月28日,法院一审判处王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人张百岩、赵俊伟被判处无期徒刑;赵俊鹏被判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杨兴波判刑20年,罚金1万元;被告人王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1万余元。宣判后,五名被告均未当庭上诉。

(本文来源:沈阳晚报所属:案件速递)

全文5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团伙 最新知识
针对犯罪团伙抢劫30起致死42人主犯一审被判死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犯罪团伙抢劫30起致死42人主犯一审被判死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