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和无固定期存在如下区别:
1、《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指具体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公司和劳动者根据各自情况,可以中途解除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裁员等情况,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愿申请辞职。
4、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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