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贵司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由于此种原因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反之,若劳动者选择留在原岗位并保持劳动关系,有权利就此事向本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情况,该部门将会依据法规对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发出强制整改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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