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
二、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共同财产都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后财产是否能再分割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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