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让孩子读书是违法的,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有权利把学籍删除吗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籍,《义务教育法》有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二、政策是否允许晚一年读书
政策允许晚一年读书。6岁以上需要监护人送校教育,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期,但7岁以上学。
1、六岁以上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岁;
2、适龄儿童、青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晚读一年。
三、不接受义务教育违法吗
对于子女不愿意读书的情形,父母不会因此而被定罪处罚。但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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