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达成房屋买卖或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确保债权人未来能够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达成房屋买卖或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确保债权人未来能够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预 告 登 记 的 流 程
预告登记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2. 审核预告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对预告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格、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法性,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
3. 缴纳预告登记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预告登记费用,费用金额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所在地政府规定而定。
4. 制作预告登记证书: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制作预告登记证书,并交申请人领取。
预告登记是一种重要的不动产登记方式,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预告登记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登记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
预告登记是一种重要的不动产登记方式,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预告登记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登记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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