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是否还能解除合同
一般不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交付房屋,还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合同才算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买受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时一方当事人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
二、已经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可否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已过户的一般不可以接触,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何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在到期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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