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住宿、用餐不得视为工资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落实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出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所在地区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明确,加班基本工资基数的日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不得低于32.70元/日和4.09元/时。
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但暂不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除了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中班津贴、夜班津贴、高温津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和法定福利等不得列入最低工资核算范围外,企业免费提供的住宿、用餐等福利待遇,也不得作价视为职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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