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夫妻对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要怎么分配
1、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其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另外夫妻双方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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