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如有遗失《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地级市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作废广告,凭广告并书面说明遗失原因,向原发证部门重新申请领证后,方可继续执业。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乡村医生补办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湾分厅提出申请。(参考网址:http://wsbs.jinwan.gov.cn/wsbs/f/zwgk/view
2.预受理: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前往受理窗口或通过邮寄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5.审批: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乡村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政务大厅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4.决定。决定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金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86号)(2016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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