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是: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全文5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