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
一、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约定,合同约定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
3、但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坏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房把床弄坏了怎么赔
可以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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