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当事人对于还没有取得相应所有权;
或者是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所有权的房屋存在着争议,并且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的,而是会根据的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所用。
一、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谁的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有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怎么办
双方在离婚时,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话,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并且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院也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的某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这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协商先行,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分配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民法典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分割
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能协商分割,不能诉讼分割。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四、遇到未取得产权证和挂靠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归属没有争议,能够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可以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做出判决。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然后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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