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房产证上的名字至关重要,因为它代表着房子所有权的归属方,但现如今国内对此已经有了4项新规定,今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再起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关于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国内也有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需注意:房产证名字不起决定作用
房子作为大众的“必需品”,其价格走势一直备受关注,此前在炒房客的影响下,国内房价只高不下,近几年在国内的出手下,其房价的涨势慢慢趋向稳定,但现如今的高房价仍让很多人望尘莫及。
到2021年8月,深圳、北京内每平方米平均房价已经超过了6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在结婚买房时,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显得至关重要,有不少的女性为了让自己在婚姻中更具安全感,便会要求男方将自己的名字加上。
不过在这之中需要注意的是,现如今根据国内的4项新规定,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不起决定作用。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国内的规定来判定房子的所有权。
国内对于房产所有权,已有4点新规
首先就是在婚前,其中一方以全款的方式已经买好了房子,只不过在结婚的时候,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实际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出资的一方,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时,房子按照相关规定会判给出资一方。
其次则是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在结婚后夫妻二人一起来还房贷,而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依旧是属于付首付的一方。
对此可能很多人会不理解,毕竟在婚后另一方也在赚钱还贷,为何房子的所有权却仍属于另一方呢?对此国内也有明确的解释说明,虽然所有权属于首付方,但在离婚后,会按照两人还贷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进行比例分配。
第三种情况则是在结婚后,双方的父母一起筹资买房,那么这套房子在夫妻离婚时,便可以作为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如果是婚前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其所有权归出资的父母,如果父母在这之中只是出资付了首付,还贷的任务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那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共同还贷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则可以进行分配。
针对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国内也有新规定
除了在房产方面,国内做出了4项新规,对于夫妻离婚时的具体财产分割方式,国内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2021年的新规定,以下五种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只能归女方所有,首先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前女方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也依旧属于个人资产,其次则是家长给予的财产在离婚时也归女方所有。
第三种则是无论对象是谁,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女方是继承人,那这笔财产也是属于女方的,男方无权干预,第四种则是彩礼,这笔资产也是女方所有。
第五种情况就是私人物品,无论是自己出资购买的饰品,还是男方赠予的东西,都是女方的个人资产,但在这之中如果是父母在结婚后赠送的东西,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而也有部分情况其资产只能归男方所有,首先就是男方在婚前所购置的资产,这类财产属于个人资产,不会作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部分。
其次则是在婚前或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那这套房子也不会被包括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中,第三种情况与女方相同,如果遗嘱合同中有明确说明财产归男方所有,那这笔财产便会按照遗嘱内容来进行分配。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男方在工作期间,因发生意外所获得的补助金,这部分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也不会被列入共同财产分割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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