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一、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吗
楼道属于该栋楼房的公共领域,而不为某位业主单独享有。楼道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擅自占用楼道,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二、占用公共区域的解决方式如下:
1、业主可要求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2、如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
3、如小区无物业或物业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4、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三、占用公共区域的投诉如下:
1、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2、若是被人占用的是街道上的公共区域,比如:街道的公园,人行道等等,可以向城管投诉。
总之,楼道属于该栋楼房的公共领域,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吗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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