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乃每位公民应尽之义务,逃避税务责任将招致严厉法律惩罚。
首先,对于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而言,如若未能在法定的报税期间内履行报税手续,税务机构在发现此情况之后,通常会由管理部门向该个人发出申报通知。
其次,如果经过调查证实纳税人的实际年收入确实达到12万人民币却未曾自行申报过,那么他们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倘若纳税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即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纳税申报以及提交纳税资料的话,税务机关有权责令他们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实施罚款,罚款金额可从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直至两千元人民币以上至一万元人民币以下。
最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由于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导致无法及时或是足额缴纳应交税金及滞纳金的严重后果,税务机构将有权追回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的所有税款与滞纳金,同时还需罚款,罚款比例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总额的50%直至5倍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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