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得到的安置房进行出售?
时间:2023-10-14 15:10:06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政府为拆迁家庭提供临时住所,拆迁安置房具有完全产权,可以进行买卖,也可上市交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政府为了应对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对居民进行的拆迁,会为这些被拆迁家庭提供临时住所,这些房屋通常是由政府负责兴建,旨在为拆迁家庭提供临时住所。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拆迁安置房能否卖

根据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和《拆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属于特殊类型的房产。根据《拆迁法》第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安置房的建造就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因此,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拆迁法》第十五条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并且符合拆迁规划要求。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用途、房屋权属转移方式等事项,并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另外,《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并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需要注意拆迁安置房的合法性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同时,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拆迁安置房虽然具有完全产权,但需要注意拆迁范围和规划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在买卖过程中,应当明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用途、房屋权属转移方式等事项,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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