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工伤鉴定应该注意什么
工伤鉴定时应注意的问题:认定为工伤后,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时,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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