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单位拒绝给做认定应该如何处理
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三、工伤认定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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