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实体法律对公司的规制更为严格,大多权利都赋予给劳动者,而单位是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其次,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行为实际上并不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有哪些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
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
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经营部与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经营部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经营部没有;
2、公司承担有限连带责任,经营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经营部的规模一般小于公司;
4、经营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两者税种不同,且一般公司所缴纳的税收种类更多,数额更大。
经营部大多数是核定征收,公司一般是是查账征收。经营部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按估算的销售额予以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公司则要求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的申报上,经营部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经营部可以定额征收增值税,附加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征税按实际收入征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三、如何在劳动仲裁中解除恶意变更法人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公司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都是不对的;恶意应该理解为对员工或者公司不负责任,追求自己的不正当利益。对失信人员限制消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大多数人都尽量履行不想履行的义务,但也有人利用相关机制漏洞,为逃脱责任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对于员工来说,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变更。
首先对员工来说,公司法人的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以前该享有的劳动者权利,都不会因此而变化。如果恶意变更,妨碍了劳动合同的履行,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收集恶意变更的证据。是否属于恶意变更,不能凭主观想象和个人认为,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必然是侵犯了员工的利益。如果对员工利益没有损害,也是可以息事宁人;但如果侵犯了员工的利益,则必定要收集好变更法人的恶意性。比如,逃避自己责任,财产转移、违法操作等等。
3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的恶意变更,直接侵犯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权利。
4向工商登记部门投诉。
通过恶意变更法人,转移财产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公司资产流失,给员工带来重大利益损失,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提供恶意转移的证据,要求公司登记部门撤销变更法定代表人。
5向法院起诉。
不管是要求撤销还是其他诉求,在有恶意更变法定代表人证据的情况下,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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