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意取得是否可以适用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呢?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否留置该物,《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
二、机动车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车损险有必要买。保险就是一种防范于未然的一种汽车产品,在如何最省钱的情况下规避最大的风险,是我们要考虑的。车辆损失险再保一个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和交强险,基本的驾驶风险都已经涵盖,其余的根据需求及当地情况和车辆情况而定。尤其是在单车事故的时候,车损险的作用非常明显。比如自己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车碰了,这时候第三者责任险是不生效的,只能通过车损险理赔。
三、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嘛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
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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