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雇主和工人不履行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如果另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违背其真实意图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履行告知义务,故意向对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信息,诱使对方虚假表示意思的,属于无效合同。第86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根据本法第26条被确认无效,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在招聘时是否有义务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要求的信息。上述内容是雇主的义务,而不是工人是否提出。此外,雇主应详细说明雇员要求的其他信息,如雇主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请假制度、用人单位内部的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部签订的职工告知义务集体合同,只有当雇主要求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时,工人才有义务如实解释。因此,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人的情况一般包括健康状况、知识和技能、教育背景、,劳动者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与工作有关的一些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的构成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扩大劳动者知情权的范围,更不得以知情权为借口侵犯劳动者的人身隐私。劳动者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的内容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