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必须由持卡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面标示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手续后,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激活分为社会保障功能激活和金融功能激活,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将自动激活。启用金融功能时需由持卡人本人设置金融账户密码。
2.因行动不方便等特殊原因,参保个人不能本人前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社会保障卡业务的,需参保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合作银行上门服务申请,并提交以下手续,对于情况属实的,由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部门定期联系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及时提供上门激活服务:
(1)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银行上门激活服务申请);
(2)交验申领人的居民居民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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