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新规定,符合相关法律和本条例的生育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60天的产假,同时男方可享受7天的护理假。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山东省陪产假规定2017年是7天。
您好,依据山东省最新规定,符合相关法律和本条例的生育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60天的产假,同时男方可享受7天的护理假。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山东省陪产假规定2017年是7天。
山东新规定:陪产假延长至7天
近期,山东省发布了一项新规定,将陪产假延长至7天。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享受产假和陪产假。
根据新规定,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14天的产假和15天的陪产假。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生育医疗费用较高或者需要办理假期手续等,单位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将产假和陪产假延长至21天。
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享受产假和陪产假。同时,对于单位来说,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新的山东省陪产假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享受产假和陪产假。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14天的产假和15天的陪产假,但单位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将产假和陪产假延长至21天。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单位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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