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陪产假规定2017: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正常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晚育:增加60天;陪产假:7天。同时,山东二胎产假规定2017年还规定女方晚育,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山东陪产假有多少天
山东陪产假为七天。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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