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养费的认定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的规定,即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一司法解释赋予了医院和法官的完全的自由裁量权,而法官在这样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几乎没有一点点的可操作性,难以把握和认定,容易影响公正裁判。一是“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是否可以认定为是法律委托或赋予医院的权利?是否每个受害人只要手持医院的营养证明或处方就给予支持?营养证明或处方应由哪级医院及具有什么样的资格的医务人员出具?医院出具营养证明与处方是否在其职权或服务范围之内?医院出具的意见是否伴随着必然的不公正性(医患双方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营养证明或处方在民事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证据,如何证明其证据的“三性”,如何质证与采信?这些问题对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都是一个未知数...查看原文
2营养费包括什么?
关于营养费有以下规定:营养费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如何计算误工费和营养费1、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查看原文
3营养费怎么赔偿
一、营养费怎么赔偿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1、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区分标准可以采纳民法的原因力理论。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2、根据我国国情,大部分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生活水平还不高,加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二、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具体看有没有医院的加强营养的建议,一般是二三千元。交通事故中伤者的营养费应当以医嘱为准,医嘱上没有加强营养的,一般不支持营养费。关于数额,一般是由法官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酌定,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珠三角地区,一般为500-1500元,也有判200元的。交通事故理赔中营养费一般按30元一天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查看原文
4营养费赔偿费用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着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营养费多少钱一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查看原文
5营养费怎么计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个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查看原文
6营养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河北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冀公交[2007]158号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305元农村居民年纯收入3802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734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495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6590元分行业职工工资农林牧副渔6621元采矿业25757元制造业14968元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6866元建筑业1348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645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7394元批发和零售业9591元住宿和餐饮业10431元金融业25081元房地产业15927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493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610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043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2781元教育业16117元卫生和社会保...查看原文
7营养费用赔偿规定
引产营养费赔偿标准: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3、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对于营养费有以下规定:1、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2、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3、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受害人伤情轻度以上,有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假如医疗机构认为伤情较轻,不需要赔偿辅助治疗的营养费,不需要赔偿营养费...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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