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一)社会团体应将印章印模报民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二)对于非法刻制的社会团体的印章,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收缴。(三)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四)社会团体变动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民政部门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五)社会团体被撤销,由民政部门收缴其印章。(七)社会团体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居间合同虽然不是一般的合同,但是他依然属于合同的范畴,所以居间合同是否要盖公章,应遵循一般合同的规则。印章一般只在其标示的名称范围内使用。鉴于不同的印章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在使用时应当加以区别,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公章不像合同专用章那样可以刻多个,公司单位只可以刻一个公章。公章可以说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围是最大的,公司单位最常用的也是公章,公章是最重要的印鉴章之首,公章是公司企业单位权力的象征。公章是每家公司、企业、集体在业务、财务来往中必备的最重要的印鉴章。法律文件盖章时,要区别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类型。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来签订合同,所以公司单位刻有公章,不刻合同专用章是没问题的。但是,从上一个问题大家也明白,公章带出公司外区使用,会存在监管问题。所以刻有公章的公司单位,需不需要再刻合同章就看公司单位的需求而定。如果公司单位规模很多,合同章的使用也很频繁,那就很有必要刻个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如果数量超过一个的话,是可以用数字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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