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证生育;
2、男职工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且在其配偶生育前其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3、男职工的配偶在生育前6个月一直处于未从业状态(不是未参加社会保险)
二、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地点: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下材料到六里山路46号市社保局医保服务大厅二楼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窗口。
具体流程:
1、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2、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在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单位介绍信没有固定格式,只需写明事由、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建议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劳资的专职经办人员前来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如果没有专职经办人员职工本人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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