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在离婚诉讼中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3、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根据很多,但主要有二种:
(1)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违约行为。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受害方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原因如基于保险合同、相邻关系、不当得利等也可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其共同之处,也有不同点:
(1)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根据是侵权行为,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根据是违约行为;
(2)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原始之债请求权,即在这种请求权产生之前,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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