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向过错一方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是不是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是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是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什么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是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是不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是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是不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是不是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
是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刑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是不是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是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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