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只签订试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员工,雇主可能同意也可能不同意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分开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