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一、业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小区失窃物业有责任吗
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特别是保安义务,那么业主的财物被盗,物业公司一般不需要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导致业主财物被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业主对物业管理有什么权利
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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