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负伤致骨折,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休养期间,应当提交医疗机构书面休养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由执业医师按病情确定可以休假天数。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可以休多少天,由执业医师根据病情确定,但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需要继续休养的,经执业医师诊查之后再开。
工人骨折离职的话,有多少补偿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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