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月缴费申请
申请条件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确认的人员明细,生成个人应缴数据(即个人应缴账),用人单位确认后,申报单位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缴费台账。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单位月应缴查询),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当月应缴账删除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人单位调整人数,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当月应缴账重新生成申请),待正确后申报工资总额(缴费申报/企业外网单位上月工资申报)。用人单位也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删除、生成个人应缴账,申报工资总额。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259号令)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4.《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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